大陆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不仅是国家高水平的科学研究中心,同时也肩负着培养高质量人才的重任。为充分发挥本实验室在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并支持学生多形式的参与介入实验室实验研究工作,提高实验室面向学生的开放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根据《西北大学科研基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快实现学校优势科技资源向教育层面的转化,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及科研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验室除面向校内外访问学者、客座研究人员开放外,还有计划的向本校学生(包括博、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开放。
第二条 本校学生均可在导师的带领下,有计划、有组织地进入本实验室进行实验及科学研究。
第三条 本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包含以下内容:
1.承担博、硕士研究生参与导师科研项目或进行创新性研究中的有关实验;
2.承担部分博、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的实验课程;
3.承担部分博、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毕业论文中的有关实验;
4.结合在本科生中设立的创新基金,支持部分本科生开展创新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研究;
5.承担部分参观性实验。
第四条 凡进入本实验室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违反规定、屡教不改者,将取消其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及研究的资格。
第五条 进入本实验室进行实验及科学研究的学生,必须首先接受仪器设备操作的岗前培训,并由实验室组织有关教师对学生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合格,方可进行仪器设备的操作。
第六条 为确保实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凡欲进入本实验室进行分析实验及科学研究的博、硕士研究生及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的本科生,其导师应预先制定详细的实验计划并提前一个月与本实验室进行联系,以便实验室对实验内容及时间进行统一安排,其实验费用自理,本实验室将视情况按40%~60%的比例予以减免。
第七条 对于本实验室承担的本科生实验教学课程,相关院系应纳入单位教学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教学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费,应从单位教学经费中予以适当补充。
第八条 本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面向学生开放。凡申请开放课题基金的学生,其项目必须是意义重大、有创新思想或属于学科前沿的基础研究,以及有重大应用前景、旨在增强开发能力的应用和应用基础研究。申请者所申报项目首先必须有两名以上专家推荐,再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才能实施。申请项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申报,随时受理。
第九条 对于获得开放课题基金的学生,其研究成果均应按规定进行标注,即成果完成人至少第二署名单位必须标注“西北大学大陆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西安,710069”(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ontinental Dynamics,Northwest University,Xi’an 710069,China);并注明“西北大学大陆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Supported by Opening Foundation of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Continental Dynamics,Northwest University)。其论文的抽印本2份或其它成果的复印件2份报送本实验室备案。
第十条 对于第一完成人单位明确标注实验室的研究成果,本实验室将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以学校职称文件界定的核心期刊为准。其论文的抽印本2份或其它成果的复印件2份报送实验室备案。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大陆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